2016年我國調整部分關稅箱包服裝等進口關稅下調
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審議,并報國務院批準,自
為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,加強先進技術、產品和服務進口,增加有效供給,推進國內自主創新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,2016年關稅調整將繼續鼓勵國內急需的先進設備、關鍵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進口,以暫定稅率方式降低高速電力機車的牽引變流器、電視攝像機取像模塊、純電動或混合動力汽車用電機控制器總成、無鉻鞣劑、牛羊油脂等商品的進口關稅。
2016年將適度擴大日用消費品降稅范圍,以暫定稅率方式降低進口關稅稅率相對較高、進口需求彈性較大的箱包、服裝、圍巾、毯子、真空保溫杯、太陽鏡等商品的進口關稅。
根據我國與其他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,2016年將對中國與冰島、瑞士、哥斯達黎加、秘魯、新西蘭自貿協定以及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等7個協定實施進一步降稅。同時,根據我國2012年在亞太經合組織(APEC)框架下對部分環境產品降稅的承諾,2016年將實施稅率高于5%的27項環境產品稅率降至5%,主要有污泥干燥機、垃圾焚燒爐、太陽能熱水器、風力發電機組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