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部關于印發《外商投資統計制度》(2011年)的通知
【發布單位】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
【發布文號】商資函[2010]1083號
【發布日期】
【實施日期】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: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》(國發[2010]9號)的要求,加強外資統計管理工作,客觀反映利用外資的新形勢和新方式,進一步提高外資統計數據的及時性、準確性、全面性,我部對《外商投資統計制度》(2008年)進行了修訂,并經國家統計局批準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,并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饋。原《外商投資統計制度》(2008年)自本文發布之日起廢止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